江苏东方船厂海外(伦敦海事总裁)胜诉
发布时间 2014-07-04 来源 -

国际船舶人才网10月30日讯 

       

        江苏东方船厂(Jiangsu Eastern Shipyard)近日在与一家欧洲船东的诉讼案中,获得英国高等法院的有利裁决,这将提振中国船厂对伦敦秉公执法的信心

        近日,江苏东方船厂在针对欧洲船东的诉讼案中,获得英国高等法院的有利判决。但获胜的不仅仅是中国船厂,此案更为伦敦 - 这一全球海事仲裁中心树立起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效果与伦敦海事促进署(Maritime London)正在进行的广泛宣传同样给力。 


对于法庭的裁决《贸易风》并无立场,本案的胜诉方也已承认担有部分过失。但既然江苏东方船厂和宁波宁兴国贸在与Paul Coronis领携的Primera Maritime (Hellas)对簿公堂后已大获全胜,中国船厂很难再称伦敦方面暗中使坏,有失公允。 

这对伦敦而言是个好消息,因为此前在签署造船合约时,将伦敦列为争议仲裁地早已让中国船厂及其律师团队越来越不耐其烦。此外,它对全球范围内海事纠纷案的解决也是一件好事 ? 包括新加坡、香港及上海在内的各大海事仲裁地均得让海外船商信服,他们的案子能得到公平审理。 

《贸易风》记者Jim Mulrenan曾在网上新闻中对上述纠纷的原委予以报道。据称,Primera针对2007年签署的一份造船合约对江苏东方提起仲裁 ? 根据约定后者应为其建造2艘卡姆萨型船并在2011年交付。但此案的最终结果是Primera仲裁案败诉,上诉至高院后再次败北。 

英国高院拒绝对仲裁机构为本案证据所做的评估另作论定。这些证据的确表明船厂未能按期交船,甚至还通过会议和电子邮件等途经放弃相关合约。但若Primera的本意是要接受相关决定,它的做法却是错误的,因为仲裁听证会发现,根据它对江苏东方的行动及表态做出的回应,这份合约一直都处于有效状态。有鉴于此,船厂被判胜诉,而且正因为上述判决是在船厂方确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作出,足以证明伦敦仲裁机构及高等法院并未偏袒对方。 

长期以来中国船厂及其代表律师一直执有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西方司法机构表面上称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暗地里的文化障碍在所难免,因而中国船厂在对簿欧洲船东时胜诉的机会很低。 

对此西方律师常会反驳称,是中国船厂本身老是迷失自己的目标 – 它们一开始总想着竭力配合客户需要,对自身利益却疏于照料。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不对事件的发展做详细记录以备他日之需并注意避讳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说法。他们把精力一股脑儿地投放到与船东培养关系上,且常常为达到这一目的,在协商过程中做出灾难性的让步。 

不过从本起案例来看,外商在力图达到自己的目标时也可能马失前蹄,因此中国企业大可拾起信心,争取在客场挑战时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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