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将有助于通信发展
发布时间 2011-04-02 来源 -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电信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自1980年开始起草以来,电信法一直处于“难产”状态。历届全国人大代表都提出相关议案或建议,尤其是近年来,有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在TD-SCDMA通信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法律和政策障碍,拒绝、阻碍甚至破坏通信设施项目建设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引发群体性纠纷。为消除法律政策障碍,保障通信设施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建议尽快制定电信法。

    此外,也有专家表示,三网融合的加速推进,也有赖于电信法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制定电信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草案已拟出并上报国务院,正在修改完善。据介绍,代表议案所提问题在草案中有专章规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抓紧电信法草案的起草与修改工作,争取早日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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